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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连发两条朋友圈辱骂“泄愤” 要交警给出满意答复 还在大街上巡游……


生活中

会有那么一些人

性情暴躁

遇事容易冲动

没办法冷静地处理问题

甚至会丧失理智而酿成苦果


近日,河池宜州一男子因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车辆被交警依法查扣。男子对执法处置心生不满,发布多条朋友圈辱骂、诋毁执法交警,在网络上造成恶劣影响。


11月6日,宜州警方依法对该名男子进行行政拘留。


10月26日9时许,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宜州大队民警在城区九龙路与龙溪大道十字路口拦停一名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的中年男子。




民警在检查时发现,该男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车辆无号牌,民警随即依法查扣其车辆,并告知驾驶人事后到交警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得知要被扣车,男子突然情绪激动地拿出手机,边拍视频边辱骂交警,且拒不提供任何个人和车辆信息,拒绝在强制措施凭证上签字。一番“宣泄”后,男子扬长而去。


10月27日,宜州交警接到举报称,一个网名叫周某光的人在其朋友圈发布两条辱骂交警的信息

一条晒出交警执法的照片,并配上侮辱性的文字;另一条配上“宜州交警是土匪”的自制广告牌固定在自行车上巡游的图片,企图制造恶劣影响。


这两条信息在微信朋友圈大量传播,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公安民警的执法权威。接到举报后,宜州交警立即向辖区派出所报警,并上报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警务督察大队,督察大队立即启动民警维权机制,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对网友周某光进行传唤。


11月5日,周某光被传唤到案接受调查。周某光对自己辱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周某光称,10月26日上午,他驾驶车辆外出办事不顺,心情烦躁,路上又被交警扣车,所以就丧失理智当场辱骂执法人员,还发了朋友圈侮辱交警以泄私愤。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周某光在后悔自责的同时,也为自己的过激行为向交警道歉,并表示事后愿意接受违法车辆进一步处罚。


11月6日,宜州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周某光寻衅滋事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广西交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公然侮辱谩骂公安民警既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是对民警和法律权威的不尊重,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希望广大群众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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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主任:广西新闻网 邱石佑

值班编辑:广西新闻网 王玉

内容来源:河池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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